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:(一)原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;(二)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工作单位、住所等信息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等信息;(三)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;(四)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,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决定受理后,将直接引起民事诉讼程序。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,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。民事答辩状由首部、正文、尾部三部分组成。首部:1.标题、2.答辩人的基本情况、3.答辩缘由。正文:1.答辩的理由、2.答辩请求、3.证据。尾部:1.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、2.答辩人签名、3.答辩时间、4.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。
回答时间:2016-07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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